欢迎光临深圳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房产

谣言!上海正式开征房产税?税务局:都征收十年了


本报记者 李贝贝 上海报道

8月18日午间,针对近2日网传的“上海正式开征房产税”消息,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方面向《华夏时报》记者澄清:网传消息有误,上海房产税已征收十年,并非现在才开始正式开征。“2011年上海就已经开始试点开征房产税,2021年初也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法规。一样的政策,没有变。”

上海房产税政策已延续十年

近日,一张“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的图片在网上流传。《华夏时报》记者看到,网传图片显示,该图片为某上海市民缴纳房产税的缴费记录,该市民持有住房面积为83.7平方米,新购住房单价(或核定的计税价格)为32670.48元,税率为0.4%,该住房年度应纳房产税为7656.65元。

凭借这张截图,“上海房产税正式开征”的消息也同时流传开来。连续2天,多家自媒体争相报道,上海个人住房房产税日前正式开征,税率为0.4%及0.6%。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今年1月11日,上海市财政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若干问题的通知》(沪财发〔2020〕18号)(下文简称“《通知》”),该通知自2021年1月28日起执行。

年初就宣布执行的政策,为何到了8月才“正式实施”?8月18日中午,《华夏时报》记者向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拨打了电话,接听人员直言网传消息有误。“不是现在才开始正式征收房产税,而是一直在征收。2011年上海就已经开始试点开征房产税,2021年初也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法规。一样的政策,没有变。”上述上海市税务局相关人员向《华夏时报》记者强调。

不少业内人士也否认了“上海正式开征房产税”的消息。

“此次网传的市民缴纳的房产税,是每年都要缴纳的,并无新意,无需解读为’上海开征房产税’。”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客观来说,上海和重庆在2011年就已经推行了住房房产税的试点,据此来算,这两个城市房产税征收已经有10年。

正如上述上海市税务局相关人员所言,公开资料显示,早在2011年,上海市出台《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沪府发〔2011〕3号)(简称“《暂行办法》”),决定自2011年1月28日起,向新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上海居民家庭及新购住房的非上海居民家庭征收房产税,同时明确对上海居民家庭给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予以扣除。

之后十年间,上海市相关部门又陆续发布了几份相关文件。比如,2016年1月18日,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住房保障和管理局又联合发布《关于<关于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若干问题的通知>继续有效的通知》(沪财税〔2016〕2号),要求各部门按照执行。

在今年1月15日发布关于《关于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若干问题的通知》后,上海市税务局同时发布了对于该《通知》的解读材料,指出,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有关有效期的规定,原《关于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若干问题的通知》将于近日到期,经评估需继续实施。但由于税务系统机构改革,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已合并,原《通知》中“地税机关”的表述不宜继续使用。另外,本市所有县级行政区已于2016年7月调整为市辖区,有关表述也需相应调整。因此需对原《通知》重新发文。

值得一提的是,彼时上海市税务局在解读材料中就强调:“重新制定的《通知》仅对其中涉及税务机关及区县的表述进行了调整,文件名称、文件主要内容,均与原《通知》一致,未发生变化。”

房产税与房价关联度不高

事实上,房产税对普通人还谈不上“影响巨大”。根据上述《通知》,2011年1月28日起,个人在上海市行政区域购买的住房,均属于个人住房房产税的试点范围。2011年1月28日起,上海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和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属于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征收对象。

应税住房应纳房产税税额的计算方法为:应纳房产税税额=新购住房应征税的面积(建筑面积)×新购住房单价×70% ×税率。同时,个人住房房产税的适用税率暂定为0.6%。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以一个三口之家的上海市居民家庭(夫妻双方加上未成年子女)为例,如果这个居民家庭原来已拥有一套50平方米的住房,现又新购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将这两套住房面积合并计算后,该居民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160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为53.33平方米,全部住房面积未超出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标准,因此,该家庭此次新购的这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可暂免征收房产税。

不仅如此,上海房产税还有不少征收方面的优惠规定。比如,对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且属该子女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华夏时报》记者看到,根据上海市税务局于今年7月底发布的《上海市2021年税收收入统计情况》,房产税目前在上海市的税收占比不高。

比如,2021年第一季度,上海市税收收入合计5628.88亿元,其中房产税收入为42.22亿元;2021年上半年,上海市税收收入合计11184.37亿元,其中房产税收入为105.83亿元。

对此,中国房地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陈晟直言,上海和重庆两个城市的房产税试点证明了,房产税可能跟房价的关联度一般,“直接决定房价的根本因素还是土地的供给和供需的平衡”。

严跃进则向《华夏时报》记者强调了“房产税”和“房地产税”的区别。

“严格来说,未来’房产税’一词会被’房地产税’所取代,而如何理解这两个词的差异很关键。”严跃进认为,从目前税费制度改革角度看,主要会涉及到房屋持有环节的征税,据此可以认为,房地产税若是出台,那么包括住房交易领域的相关税费如契税等,都有面临调整的可能。这和目前上海的试点情况有本质区别。

其称,房地产税目前有传言要试点,但是具体版本也没出现。从改革思路来看,房地产税的征收,预计确实会借鉴上海和重庆的做法。“不过有一点不需要担心,即不存在高税率一说,两套之内的住房也基本上不会被征收。对于有合理购房需求的人员来说,甚至不存在征税一说,即不需要焦虑。” 严跃进表示。

“但不管如何,精准理解房住不炒的精神,注意近期中央财经委提及的’三次分配’新提法,进而理性置业,才是住房制度改革中购房者应有的思路。”严跃进强调。

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深圳在线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我要收藏
0个赞
转发到:
阿里云服务器
Copyright 2003-2024 by 深圳在线 demo.ftcms.cn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