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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城区:“检察长+河湖长”制 治理河道违建“顽疾”

河道违建问题不仅对河流生态健康造成破坏,而且给雨季河道泄洪防汛带来威胁。今年以来,桃城区检察院对接全市河湖生态环境治理,依托滏阳河生态环境保护联动协作机制,再次创新建立“检察长+河湖长”制的城市水系保护机制,加强与水务部门的协调联动,正向推动行使公益诉讼依法治水职能。 

该院与区水利局联合开展“清河湖五乱”专项行动,沿滏阳河两岸逐一排查,重点调查存在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乱排问题。调查中发现滏阳河左堤河道滩地内存约20处涉河违法建筑,占地约1600平方米。不仅没有任何污染防治设备和措施,废弃物散落、污水污泥直排入河,严重影响着滏阳河生态环境;而且影响着河势稳定,危害河道行洪安全,存在较大的泄洪防汛隐患,威胁着沿河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充分履行调查核实权后,该院依据职能划分,向所属乡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其积极履职,依法及时治理河道违建问题,维护河湖生态健康,确保安全度汛。经多次对违法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并制定行之有效的治理方案,目前,违建已全部拆除,河道恢复了原状,消除了洪涝隐患,保障了河流生态安全。 

桃城区检察院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河道违建顽疾进行有效治理,既在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上实现了公益诉讼与市域治理的有效对接,同时,又在有力化解河流流域安全风险、守护堤防安全、防范汛期次生灾害上提供了公益诉讼检察方案。(甄雪  苏志国  杨玉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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