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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分期收费套路消费者多花冤枉钱

宣称免利息,但实际年化利率普遍在15%以上,有的高达18.25%;实际年化费率以及撤销分期、提前还款规定等重要信息披露不完善;消费者提前还款,会被一次性收取剩余的所有各期手续费,即消费者即便提前还清分期本金,也需负担剩余手续费……信用卡分期业务作为银行业务创新的主战场,为持卡人提供了丰富的选择。然而,《工人日报》记者采访发现,信用卡分期收费套路多,让消费者多花了不少冤枉钱。

近期,深圳市消委会联合深圳银保监局和深圳银促会,针对账单分期、现金分期两项信用卡分期业务,模拟普通消费者的消费场景对10家银行的官网及手机APP所展示的公开信息是否存在信息告知不明晰的情形,先后进行了两次深入调查。调查发现,一些银行的信用卡分期业务存在免利息等引人误解的宣传、信息披露不完善等三类问题。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银行对信用卡分期业务通常会收取一定利息或手续费,消费者如遇到银行宣传信用卡免利息,要弄清楚具体含义。因为免利息不等于免费,可能还有手续费等费用。

为保护消费者权益,近日,深圳市消委会联合深圳银保监局推动10大银行全国范围内全面整改信用卡分期问题。截至目前,10家银行均已就三类问题全面完成整改,包括加强了实际年化费率等重要信息的披露;取消了提前还款一次性收取剩余所有各期手续费的规定;删除了“免利息”等引人误解的宣传语。

经深圳市消委会核查,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等完善了官网信用卡分期业务实际年化费率的披露;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等完善了撤销分期、提前还款规则等重要信息的披露;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平安银行针对消费者提前还款,由原先一次性须收取剩余所有各期手续费,修改为免收剩余手续费或仅收取一定比例违约金;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删除了“免利息”“手续费比例不随分期期数的增长而提高”等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解的宣传语。

深圳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办理信用卡分期业务时应充分理解其收费标准,重点关注银行披露的折算后的实际年化费率,以了解分期业务真实成本。同时,还要特别关注时限、费用等与自身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例如,应仔细阅读涉及手续费、违约金计算等合同条款,综合自身还款能力,理性选择适合自身条件的分期业务。必要时,消费者可向银行询问确认,使用信用卡过程中注意保存证据,以备后续维权之需。记者刘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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